•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通知公告

沈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大厅暂停现场服务的通告

(2022-12-13)

广大市民朋友们:

  自2022年12月14日(周三)至2022年12月20日(周二),沈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大厅暂停复议窗口现场办理业务,于2022年12月21日(周三)恢复正常办公。暂停现场服务期间,请关注以下业务办理方式。

  一、电子邮箱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箱:fylac-sfj@shenyang.gov.cn

  申请交警复议箱:fyyssc-sfj@shenyang.gov.cn

  二、快递投递申请

  邮寄收件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36号行政复议大厅

  三、电话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咨询电话:行政复议22515598  

  交通复议22533293  


  沈阳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