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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

关于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有关情况的公示

(2023-07-21)

    按照《关于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通知》(辽司电〔2023〕28号)要求,沈阳市司法局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组织各区、县(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推荐工作,并征求推荐对象所在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意见,经县(市、区)司法局推荐,沈阳市司法局审核,局党组研究,拟申报沈阳市沈北新区正良街道北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张明伟等3名人民调解员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现公示如下:

一、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

1.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街道北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3人)

1.张明伟 沈阳市和平区南市场街道和平新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2.张艳美 沈阳市浑南区浑河站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3.徐清藻 沈阳市苏家屯区民主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7日,如发现上述拟推荐对象有不符合推荐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沈阳市司法局反映。    

联系电话:024-22823936    联系人:李忠凯

附件: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

  

  

                          沈阳市司法局

                2023年7月21日

  

    

北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事迹材料

  

北苑社区深入践行“两邻”理念,推进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建立了一支拥有社区民警、专职人民调解员等18名专业人民调解员队伍。2022年,北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沈阳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023年,北苑社区被评为 “沈阳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最美志愿服务社区”,2022-2023年度被评为“沈阳市五星级社区”。

北苑社区下辖地铁惠生新城、地铁惠民新城两个公租房小区,常住户数6210户,常住居民8799人,居民来自市内九区特殊群体,身份结构复杂,其特点是家庭收入低、矛盾纠纷多,北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开展社区法制讲堂,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60余次,2022年以来化解各类纠纷115件。北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动志愿者120人,包含老党员和热心群众,排查出的纠纷都是通过他们拉家常方式即速调解完成,彻底清除矛盾根源,增加了邻里之间的和谐氛围。采用积分超市兑换礼品的管理模式管理志愿者团队,激发人民调解活力,高涨了北苑社区全体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激励着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向前进。

  

  

张明伟同志事迹材料

  

张明伟,女,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69年9月出生,1992年参加工作,现任沈阳市和平区南市场街道和平新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主任。曾获沈阳市“身边好人”、沈阳市“三八红旗手”、沈阳市“劳动模范”、“最美沈阳人”、沈阳“五一劳动奖章”、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等多项荣誉称号。

她带领社区调委会先后成立了“了解社情民意信息平台”、“社区‘拉家常’平台”和“评理说事广场”,定期组织召开协商议事会、及时总结矛盾纠纷摸排办法,多方面做到排查、调处、化解,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仅疫情期间,她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4起,调处成功率达100%,未发生因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而使矛盾激化转为刑事案件发生,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居民们有个大事小情都愿意找张书记唠唠,用社区老住户王阿姨的话说:“张书记,我就信你!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有你在,全都给我们断的明明白白 ”!群众的感谢和信任是对张明伟多年来默默付出的最好的回报,也是她敬业奉献所历练出的责任与担当的最好见证。在居民心中,张明伟就是他们的“主心骨”、“贴心人”,她说:“我干调解不图名不图利,图的就是让居民有个安心舒适的生活环境。每当调解成一个案件,看着居民们的笑脸,我就有一种莫名的满足感。


  

张艳美同志事迹材料

  

张艳美,女,汉族,中共党员,1960年12月出生,高中学历,1979年参加工作,现任沈阳市浑南区浑河站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浑南区人大代表,曾获得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沈阳市“身边好人”、浑南区三八红旗手、浑南区“新时代榜样之光”等荣誉称号,特推选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张艳美同志1985年便投身于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2020年担任浑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主持“张大姐”个人调解室工作。拥有30多年调解经验的张艳美政治立场十分坚定、思想政治素养过硬、调解经验能力丰富,还将调解视为毕生事业,创新提供“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一站式服务。近三年来,张艳美同志成功调解案件780余件,帮助挽回损失4100余万元,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2022年6月,31名农民工向张艳美讲述了讨薪的艰辛经历。她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了采取“调解优先、法援兜底”的方式,邀请双方来到浑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面对包工方的不配合,案件进入僵持阶段,张艳美同志通过3个小时的努力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共识。她趁热打铁,现场组织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书,并在法院指导下进行司法确认。至此,纠缠了一年多的31名农民工讨薪案在张大姐的协调中极速解决。这样的案例在张艳美同志调解工作中还有很多,她被群众亲切的称为好人“张大姐”。



徐清藻同志事迹材料

  

徐清藻同志,女,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8年参加工作,现任苏家屯区民主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2010年2月至今在一直从事人民调解有关工作,2018年在苏家屯区司法局基层科担任科长期间,苏家屯区司法局基层科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21年9月被评为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徐清藻同志具有较高法律政策水平,在工作中能够很好地运用《人民调解法》,并在调解活动中取得实效。她坚持不断学习,从实践中总结经验, 多年来她参与指导和化解的纠纷达300余件,逐渐成为了一个公认的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她所在调委会没有重大投诉、信访、舆情等问题。徐清藻同志在工作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街道的综治、城管、信访等部门密切配合,全街道没有一起因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或民转刑案件发生,人民调解工作成为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徐清藻同志本人是一名公职律师,她工作中积极为社区(村)律师搭建服务平台,让法律顾问助力“人民调解”,工作中,民主街道调委会案件多次被《沈阳日报》采用。她具有较高的调解技能,受到了街道领导的肯定与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