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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3-11-14)

  沈政办发〔2023〕2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周舟  代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代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代联系市总工会及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中省直通信和电力企业。

  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刘旭辉  代负责生态环境、交通等方面工作,代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段继阳  代负责人事、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代分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阳仲裁办。

  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吴向国  兼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市政府驻京办、驻沪办、驻深办。负责联系市政府新闻办、市档案局,驻沈新闻单位。

  其他领导同志原工作分工不变。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沈阳市委市政府网站